案例 - 2000万元的坏账损失,真的“坏”了吗?
案例 | 2000万元的坏账损失,真的“坏”了吗?
加强部门协作 提高办案效能
点评人: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苏宇
本案是一起企业虚增成本偷逃税款的典型案例,案情颇具戏剧性,涉案企业挖空心思,虚构坏账损失,以此逃避纳税,但在检查人员缜密的核查之下,一切皆是枉费心机。
本案由于涉案业务时间跨度长,具有一定的核查难度。在前期核查工作不顺利的情况下,专案组及时转变方向,转而调查企业关键人员,并由此打开突破口,取得了涉案地产企业编造虚假业务的线索与证据,掌握了核查主动权。检查人员突破案件跨度时间长、核查信息量巨大等困难,在公安、银行等部门协作下,从涉案企业8年前的海量转账数据中,筛查出2000万元资金回流证据,最终使案情真相大白。
本案的违法方式和查办经验,为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监管,防止税款流失,提供了借鉴和方向。
其一,在日常征管中,应关注企业资金往来账和大额坏账损失等信息,加强风险预警。当发现企业往来账目中资金借贷、融资行为频繁,或产生大额坏账损失时,税务稽查部门应予以关注,详细审核相关业务尤其是大额坏账业务的具体情况,并对坏账业务内容与企业经营项目的内在联系、合理性等方面实施针对性分析和核查,以此审核大额坏账业务的真实性,及时识别通过虚构坏账损失等方式偷逃税款的涉税违法行为。
其二,进一步强化税银协作,完善数据信息共享分析机制。在实际检查工作中,遇到案件涉案金额大、涉及区域广、跨度时间长或团伙作案情况时,目前税务检查人员常需往返多地、于多家银行核查取证,程序烦琐,费时费力,影响办案效能。
为进一步加大涉税违法打击力度,提高办案效能,税务机关应与金融部门深化协作,在部委的层面上,进一步通过完善涉案资金账户查询机制和制度,建立完善大数据部门共享平台等措施,实现地市级以上税务稽查部门获得审批权限后,可在当地银行的协助下联网查询涉案银行账户(包括异地银行账户)数据,并通过双方共同开展资金监测分析等方式,实现共查共治,以提高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和打击效率。